线路特色
★ 西安出发(双飞),8 天行程,景点游览时间充足 ★ 行程亮点:汕头小公园、韩文公祠、一江两岸灯光盛宴、开元寺、明清牌坊街、江滨长廊、广济桥 ★ 门票:行程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 ★ 用餐:7早7正,正餐十人一桌、不含酒水 ★ 住宿:全程双人标准间(含双早,单房差另计) ★ 全程不进指定购物店,当地持证导游服务
行程安排
- 第 1 天:西安-广州: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乘飞机抵达广州市。抵达后专人接站送往酒店入住休息 。此刻开始您的岭南之旅 ! 接机后乘车前往酒店入住休息。后自由活动。 工作人员会在出团前一天打电话或发短信 ,与您确认您集合地点和时间 ,请保持所留电话的畅通 ,谢谢 !(住宿:广州)
- 第 2 天:汕头/ 潮州:【汕头小公园】 (游览时间约 40分钟) 【韩文公祠】 (游览时间约30 分钟) 晚上欣赏【一江两岸灯光盛宴】 (每晚 19:00-22:00) 亮灯,随后回酒店休息。(用餐:早含、晚含;住宿:潮州)
- 第 3 天:潮州-南澳岛:【开元寺】 (游览时间约 20 分钟) 【明清牌坊街】 (游览时间约 30 分钟) 【江滨长廊】 (游览时间约 40 分钟) 站于滨江长廊上外观【广济桥】 后乘车南澳岛大桥前往【南澳岛】 (车程 2 小时) ,安排入住酒店休息(用餐:早含、中含;住宿:南澳岛)
- 第 4 天:南澳岛-汕尾-巽寮湾:参观【汕尾红宫红场】(游览约 40 分钟) 前往【巽寮湾】 打卡地景区【磨子石公园约 30 分钟】 游览世界闻名非常有特色的【天后宫妈祖庙约 10 分钟】 晚餐后,入住酒店(用餐:早含、晚含;住宿:巽寮湾)
- 第 5 天:香港:早餐后,赴深圳莲塘口岸入关,抵达【香港大桥口岸】入境香港。 乘车前往参观【黄大仙庙】(游览时间约 30 分钟)。后赴港岛参观香港【会展中心新翼、金紫荆广场】(游览时间约 30 分钟) 乘天星小轮船游【维多利亚港】(单程):在游船上欣赏维港两岸迷人景色,感受香港在别样角度观赏到的璀璨和美丽。(可自费升级为游轮夜游维多利亚港) 游览【浅水湾】(游览时间约 30 分钟)。后参观【星光大道】(游览时间约 30 分钟) ,乘车上山登【太平山】 (游览时间约 40 小时) 入住香港酒店,自行体验香港夜生活(用餐:早含、中含;住宿:香港)
- 第 6 天:香港-澳门:早餐后 ,酒店集合(时间约 08:00)乘车前往【珠海大桥口岸】 出关。搭乘穿梭巴士穿越【港珠澳大桥】 (大桥全程 55 公里 ,行车约 50 分钟) 【大三巴牌坊】 (游览时间约 30 分钟) 后前往特产手信店(约 40 分钟) 游览【妈祖庙】 (游览时间约 30 分钟) 的【澳门威尼斯度假城】 (游览时间约 60 分钟) , 可自费观看吉祥树表演 结束后(约 16:30)统一返回到关闸入境珠海。安排酒店休息(用餐:早含、中含;住宿:珠海)
- 第 7 天:珠海-中山-佛山:【珠海浪漫情侣路】(时间约 30 分钟) 远观【日月贝】(外观) 。 打卡【爱情邮局】,在情侣路可以远观【港珠澳大桥】。前往【孙中山故里约 40 分钟】(用餐:早含、晚含;住宿:佛山)
- 第 8 天:广州-西安:早餐后,前往游览【永庆坊】(约 40 分钟) 参观【海心沙亚运公园】 40 分钟 后乘飞机返回西安(用餐:早含)
团费说明
费用包含:西安往返广州的飞机,不指定航班(经济舱,含机建燃油);全程正规空调旅游大巴(确保每人 1 正座)。 全程酒店双人标准间(含热水、电视、空调、独立卫生间等)。酒店不提供自然单间和三人间,如产生单房差需自理。 全程 7 早 7 正(香港一餐为便餐,升级 3 大当地特色餐,不吃不退),正餐 10 人一桌,如不足十 人则按比例减少菜品数量(行程中放弃用餐,费用不退)。 行程内所含景点首道大门票(本线路为打包优惠后价格核算,所有证件已不再享有优惠政策,再无任 何优惠等费用可退),报名请接受此项约定。 全程中文持证专业导游。旅游购物 全程 0 购物(景区小交通不属于自费项目)。 儿童标准 儿童价格为 3-14 周岁以内按照小孩报价,包含门票、正餐,不占床不含早;(酒店或景区儿童超 过收费标准产生费用需自理)。 含当地旅行社责任险。 费用不含:1、香港、澳门往来有效证件及签注。客人需要报名时请提供参团人的姓名、通行证签注类别。请自行检查是否持有有效证件及签 注时间范围内 ,如因自已证件原因(过期及签注有效期段,或者其他因素)不能进港或进澳,所有费用不予退还。 2、行程外及列车上的餐费;单房差、娱乐消费等.....。旅游者违约、自身过错、自身疾病等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。年龄 70 岁以上需要三级以上健康证明 ,年龄 80 岁以上谢绝参团出行,出行请签订出行免 责书。 3、补充:因交通延阻、管制、罢工、天气、机器故障、交通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。酒店内电话、收 费电视、饮品、烟酒等个人消费。若当地自愿参加自费项目及私人购物等个人行为费用自理, 不作为投诉理由。 4、保险:旅游人身意外险,飞机航空意外险等。(补充说明:非旅行社原因造成的各类意外伤害, 产生费用由游客先行垫付,事后按照《旅游保险条例》
旅游线路因季节以及节假日等因素可能会有所调整,具体行程以及费用情况,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。